第14类“星月珠宝”商标转让初审公告

阅读:364 2026-08-05 18:00:03

根据商标局最新发布的初审公告,第14类“星月珠宝”商标转让申请已进入公示期。该商标核定使用于珠宝、首饰、宝石等贵金属制品,转让方为原注册人,受让方为某知名珠宝企业。本次转让涉及商标专用权完整转移,包括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权、许可权及维权权利。公众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核准转让并下发《商标转让证明》,届时受让方将正式成为该商标合法权利人,享有全部法律权益。此次转让有助于品牌资源整合,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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