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后,如何提交补正回文?

阅读:160 2026-09-14 08:52:15


商标局在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中,已详细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按照补正要求进行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具体如下:
一、在期限内回复补正文件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回文的期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期限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或陈述意见,对于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补正通知书指出的需补正内容进行,且修改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载的事项范围。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原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未按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选择正确的回文途径
不同的申请途径,补正回文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以纸件申请的,应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将补正内容连同《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一并交回商标局;自行在网申系统申请的,应在收到商标局短信及邮件的电子文件送达提示后,登录网申系统按照要求在线提交补正内容;在商标局受理窗口提交网申的,应在收到申请时预留邮箱中的补正通知书后,登录邮箱按照链接在线提交补正内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回文。

三、在线提交补正回文的注意事项直接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补正回文[无需寄(交)回补正通知书、无需将补正通知书打印后上传],应将补正回文内容在线填写在相应栏目内。需要重新提交部分文件的,应在相应栏目内上传有关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一定要留意补正的期限,补正通知书中有明确时间限定,切勿延误提交,否则该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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